赣学位办〔2010〕7号
关于申报江西省2010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经研究,江西省2010年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现在开始申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及条件
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对象是全省已经注册的全日制2009级在校博士和硕士研究生,且需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创新、协作精神;成绩优良,学有余力,能在导师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研究任务。
(二)申请创新资金的项目应是申请人相对独立的科研项目,必须具有明显的创新内容,可望取得创新性成果;技术开发的项目必须具有可行性,且有一定的市场前景。
(三)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具备完成该项目的基本条件。
(四)申请人指导教师的在研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内。
二、申报名额
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名额按照各单位在校研究生1%的比例推荐,具体指标见附件一。
三、申报时间
2010年5月1日-6月1日。
四、申报材料
项目申报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《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》(见附件二),经学校遴选审核后,一式八份报送省政府学位办,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xwb@jxedu.gov.cn 。
五、几点要求
(一)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遴选申报工作。开展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工作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、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,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抓好落实。
(二)认真做好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遴选申报工作。遴选、评审工作要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要真正选出确有创新潜力的研究课题。同一位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推荐一名学生申报。
(三)申报材料内容应真实可靠,填写规范准确。一经发现弄虚作假,即取消申报资格,并通报批评。
(四)按时报送材料。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报送齐全,逾期不再受理,受理时间截止至6月1日。
(五)各单位要做好已立项项目成果的收集工作。对项目已发表的论文要保留电子版,省学位办每两年将对论文成果进行汇编。
附件:
一、各单位推荐申报“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”名额分配表
二、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
二○一○年四月二十六日
主题词:研究生教育 创新项目 申报 通知
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29日印发
共印30份